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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路桥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 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学仪器站)
  • 2022-04-1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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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教研〔2022〕5号

 

 

关于开展2022年路桥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2年度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2〕33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台教技信〔2022〕17号)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路桥区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由教师或学生自主设计制作,适合在中小学校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以下同)教学中使用,且在历届各级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中未曾获奖,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纯计算机软件和声像资料)。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设教师自制教具作品、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自制教具能手三个项目。作品类别请参照作品申报表(附件1、附件2)。各项目评选条件如下:

(一)教师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2.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 STEM教育理念进行创作。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学生自制教具作品评选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协调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三)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且入围本届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终评,未曾授予过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自制教具评选省三等奖或市一等奖及以上一次;

2.获历届自制教具评选市三等奖及以上二次。

三、申报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小学以中心校为单位)参评。

(二)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同一作者限申报3项自制教具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1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个学生作品指导教师申报不多于2人。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

(三)一个参评作品名称只含1件教具;以一组或系列教具为参评作品上报的多件教具,必须是内容相关的且只按照一件对待;内容不相关的多件教具按上报的顺序只取第一件教具及相应的名称。

(四)提交材料及格式

1.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教师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教师作品申报表》(附件1);学生作者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学生作品申报表》(附件2);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附件3),同时报送候选人电子照片或另附一张与表格同样的照片。以上相应申报表用A4 纸打印1份,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文字材料采用 word 格式,汇总表采用 Excel 格式,照片采用 jpg 格式且不小于1M。文字资料一律用 A4 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

3.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案例的活动高清视频1套。视频应采用mpgavirm等格式,内容包含教具制作材料、工作原理和示范效果、创新亮点等,每件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4.每件参评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附件 1、附件 2、附件3、照片、视频等)以文件夹形式存放,且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序号+作品名称”,如“XX小学01XXXX装置”。

5.学校编制《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表格1份。

(五)提交资料的时间和方式

学校将各项申报资料汇总后,于2022年6月2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稿打包后发到邮箱,纸质稿送到区教学仪器站。联系人:林涌;联系电话:0576-89210980,教育网短号:590980、663933,通讯地址:路桥区财富大道999号商城国际大楼(区政府商城办公区)815室。

(六)不接受申报的作品

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

3.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四、奖项设置

区教学仪器站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开展评选,设区优秀自制教具作品一、二、三等奖和区自制教具能手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符合省市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的教师可择优直接推荐参加省市评选。

 

附件:

        1.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教师作品申报表.docx

        2.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学生作品申报表.docx

        3.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能手申报表.docx

        4.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汇总表.xlsx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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